在教堂举行结婚典礼
- 婚礼必须由被教会授权的牧师主持
- 婚礼中包括婚姻盟约与交换结婚戒指,或同等意义的仪式
- 婚礼必须在下列情况下举行:
- 在教会中由被政府委任的副婚姻注册官在婚礼当天注册,或
- 在马来西亚或新加坡婚姻注册局注册后28天之内举行婚礼,或
- 在马来西亚或新加坡以外的国家注册后三个月之内举行婚礼
- 男女双方都必须是基督徒
- 男女其中一方必须是卫理公会会友
在教堂举行祝福礼拜
- 只有被授权的牧师才可以主持祝福礼拜
- 祝福礼拜不包括婚姻盟约与交换结婚戒指或同等意义的仪式
- 在下列情况下只能举行祝福礼拜:
- 有关申请者在政府婚姻注册局注册后超过所规定的天数
- 男女任何一方曾经离过婚
- 祝福礼拜必须在注册后一年之内举行
- 男女双方都必须是基督徒
- 男女其中一方必须是卫理公会会友
在教堂以外的地方举行祝福礼拜
被授权的牧师在得到教区长的批准后,才可以在教堂以外的地方主持祝福礼拜。有关牧师必须确保男女双方在举行祝福礼拜之前保持贞洁。